
海洋信息中心傾力打造海洋經濟“晴雨表”
編輯:武漢大學 時間:2019-08-28 14:51
中國是一個既有陸地又有海洋的海洋大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財富和人口不斷向沿海聚集,海洋經濟逐漸成為國民經濟的新增長點。
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國海洋經濟的發展,為海洋經濟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1989年,國務院賦予國家海洋局“主管海洋統計”的職責。1989年6月,海洋科學和技術信息研究所成立了一個統計小組,負責實施工作。30年來,海洋經濟統計工作從無到有,成為推動海洋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構建海洋統計新機制
1990年代以前,海洋產業統計只是海洋相關部門統計的一部分,分散在各個海洋相關部門。例如,海洋漁業統計反映在前農業部的漁業統計中,而海洋運輸統計反映在交通部的運輸統計中。當時,從事海洋經濟或海洋產業研究的研究人員很難找到一套能夠全面、系統地反映海洋經濟發展的統計數據。
1989年,應國務院要求,國家海洋局組織國家海洋信息中心開展國家海洋統計的準備工作和相關研究工作。信息中心成立了海洋統計特別工作組,并立即開始海洋統計研究、指標設計和數據收集。這標志著中國海洋統計工作作為一個獨立的統計系統正式開始。
將與海洋有關的統計指標和數據分開增加了相關部門的工作量,在研究工作中遇到了很大阻力。統計小組前成員張原華深受感動:“我們做研究,經常被拒絕。他們不明白我們為什么做海洋統計。“經過解釋和不懈努力,一年多來,信息中心編制了《國家海洋統計指標體系和指標解釋》,涵蓋海洋自然地理、海洋自然資源、沿海省(市、縣)社會經濟狀況、海洋機構和人員、海洋投資基金、海洋設施、海洋工業活動、海洋服務、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以及海洋教育。海洋工業活動還包括八類海洋運輸、海洋水產品、海洋鹽業、海洋礦物、沿海旅游、海洋能源、海水利用和海洋藥物。制定了主要統計指標,初步建立了海洋經濟統計分類體系。
為了確保海洋統計數據來源的穩定,1991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部長級協調會議,并通過了國家海洋統計信息網的組織計劃。1994年11月,又召開了沿海地方層面的協調會。經過4年的建設和完善,我國已經形成了中央和地方相結合的海洋統計信息網絡。
自此,我國海洋統計工作得以有序展開。到1996年,信息中心已經編寫了6期《中國年度海洋統計報告》。在此基礎上出版了《中國海洋統計年鑒》(1993年版),這是中國海洋統計數據首次向公眾公開發布。
邁向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
1999年3月,信息中心編制的“海洋統計綜合報表系統”得到國家統計局的批準和實施,海洋統計被正式納入國家統計系統,標志著海洋統計制度化發展階段的開始。自2003年1月以來,國家統計局批準并實施了“海洋統計快速系統”。《快報》及時反映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運行情況,進一步提高了海洋統計的及時性。統計將從每年下半年到年初進行,頻率從每年一次改為每半年一次。2004年初,在《海洋統計報告系統》和《海洋統計快報系統》的基礎上,編制了《2003年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公報全面分析了中國海洋經濟的發展,公布了海洋漁業、海洋運輸、海洋生物醫藥七大產業的產值和海洋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為國家制定海洋政策和發展規劃,加強海洋管理提供了及時的數據支持。
為了規范海洋統計的基本定義和行業分類,信息中心起草了中國海洋統計領域的第一個行業標準《海洋經濟統計分類與代碼》,并于1999年12月發布。本標準統一了海洋產業的分類標準,規范了海洋產業的分類方法。這是標準化的重要起點。《海洋經濟統計分類與代碼》(Statistical?Classification?and?Code?of?Marine?Economy)以海洋相關性質原則為基礎,從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確定海洋相關產業分類和產業活動的統計范圍,并根據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將其分為大、中、小三類。根據這些標準,海洋經濟的統計口徑也作了相應調整。《中國海洋統計年鑒》(2002年版)增加了海洋化學工業、海洋生物制藥和保健品、海洋電力和海水利用、海洋工程建設、海洋信息服務和其他海洋工業的統計數據,從原來的7個主要海洋工業增加到12個類別。與此同時,沿海地區的國內旅游統計數據已經增加,并與原來的沿海國際旅游合并,以適應沿海旅游。
2003年8月,發布并實施了《海洋統計管理暫行辦法》,規范了海洋經濟統計管理,確保了國家海洋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全面性。后來,先后頒布實施了一系列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國家海洋統計工作評價辦法》、《海洋統計數據審查制度》、《海洋統計分析系統》、《海洋統計數據審查方法》。
通過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的發展,海洋經濟統計工作逐步走上正軌,實現了可操作性。
創立海洋經濟核算體系
隨著海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對海洋經濟統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信息中心開展了海洋及相關產業分類研究。2006年12月,中國海洋經濟領域的第一個國家標準《海洋及相關產業分類》正式頒布。該標準以中國國家經濟產業分類為基礎,參照聯合國國際標準產業分類,界定了海洋經濟和海洋產業的概念,區分了海洋產業和海洋相關產業兩大類,構建了海洋經濟的核心級、支撐級和外圍級三個層次,包括28個大類、107個中間類和380個小類。該標準基本構建了完整的海洋經濟統計分類體系。同年,為了明確沿海地區的分類標準和海洋經濟統計的區域范圍,頒布了海洋行業標準《沿海行政區分類和代碼》。
2005年,為全面反映海洋經濟運行情況,實現海洋經濟統計數據與國民經濟統計數據的可比性。信息中心以海洋經濟核算為課題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構建了海洋生產總值核算的方法和模型,創建了由海洋經濟主體核算、基本核算和附屬核算構成的體系框架,主要包括海洋經濟生產核算、海洋投入產出核算、海洋固定資本核算、海洋對外貿易核算、海洋自然資源核算、海洋環境核算和涉海社會活動核算等。2005年6月~2006年6月,為了驗證核算方法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分別在河北省和江蘇省鹽城市開展了省、市兩級試點,完善了海洋生產總值核算方法,為核算工作的全面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在專項研究和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信息中心于2006年編制了《海洋國內生產總值核算體系》,并獲得國家統計局的批準。因此,實現了海洋國內生產總值與海洋國內生產總值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海洋經濟統計工作實現了質的飛躍。
全面提升監測與評估能力
近年來,為了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信息中心開展了海洋經濟運行監測和評價系統的建設,重點是提高海洋經濟的監測和評價能力,打造海洋經濟的“晴雨表”。
通過建立涉海企業直接報告制度,開展涉海部委數據共享,海洋經濟數據源不斷擴大,海洋經濟監測內容不斷豐富。今天,海洋經濟的監測內容不僅包括海洋產業的實物量和價值量,還包括生產效率、對外貿易、能源消耗、涉海融資、市場活動等方面。數據的頻率也增加到每季度和每月。同時,信息中心制定了年度監測評價工作計劃,起草了海洋經濟監測指標、監測技術、質量控制技術和評價技術的標準和規范,逐步推進了海洋經濟監測評價工作的運行和標準化進程。在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中,信息中心起草了總體規劃、實施計劃、3項標準和6項技術規范,并對海洋和地方調查人員進行了各種培訓,為查明海洋經濟的財政資源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為了全面客觀地反映中國海洋經濟和海洋事業的發展水平,引導社會期望,增強全民海洋意識,信息中心編制并發布了2014年起的年度《中國海洋發展指數》和2016年起的年度《中國海洋經濟發展指數》。進一步開發了中國海洋經濟景氣指數、中國海洋工程裝備景氣指數等產品。它還推出了“海洋經濟微新聞”微信公眾號,每天發布最新的海洋經濟信息。為了提高海洋經濟運行分析的及時性和深度,從2016年開始,將編制季度報告、月度報告和一系列專題報告,為海洋經濟宏觀調控和海洋產業政策制定服務。
今后,為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需要,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將面向需求、面向問題,以技術、方法和制度創新為手段,不斷提高監測評估服務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全面提升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能力,形成全方位的新模式,為中國海洋經濟的發展和管理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