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期制對于黨政干部有什么影響?
編輯:武漢大學 時間:2019-07-18 17:04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發布了三項法律文件,包括《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其中,任期規定要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五年,同一職務只能連任兩屆,同一級別領導職務最多連任十五年。“任期條例”被視為最高優先事項,指出地方官員頻繁調動和任期短的缺點。
黨的十五大以來,為了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共中央集中頒布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干部工作法規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從局部改革和單一突破進入統籌推進的新階段,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決心。最近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任期暫行規定》尤其引人注目。這是近年來黨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規定,也是當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規定。這種評價的原因可以從任期制度與各級黨政領導在職務、行政、考核、離職等方面的關系中看出。
從黨政干部的任用情況來看,實行終身制可以加快黨政干部的正常流動,為干部的新陳代謝提供更加暢通的渠道。由于干部隊伍建設實踐中缺乏任期制度,存在著各級黨政干部上下浮動的普遍問題。由于各級黨政部門領導職務的限制,一些干部長期擔任重要職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干部的晉升渠道,這必然會影響到大多數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雖然黨政干部的正常晉升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但由于干部制度的其他弊端,實行終身制可以加快干部的正常流動,拓寬干部晉升渠道。
從黨政干部管理來看,實行任期制度可以增強各級黨政干部的責任感,為干部自主創業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由于干部任期制度的缺失,各級黨政干部普遍存在頻繁變動和任期隨意性。黨政干部為了展示自己的“政績”,被迫在任期內從事短期行為和“政績工程”。這容易誘發干部的投機心理,影響工作的連續性,助長對上層負責而不對下層負責的錯誤傾向。任期制的實施,客觀上要求領導干部在一個完整的任期內必須拿出扎扎實實的政績,踏踏實實干事創業。這使各級領導干部比較充分地貫徹自己的施政思路,施展自己的抱負。
從黨政干部考核來看,任期制度的實施可以為上級領導機關和人民群眾觀察和了解干部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為正確考核干部提供時間保障。在一個地方或部門工作時間太短的干部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他或她所取得的成就不能得到充分承認,正常評估也不能正常進行。任期制的實施,可以讓黨政干部充分施展他的才能,在一個完整的任期內表現其素質的高低和能力的強弱,為干部考核提供充分的條件。
從黨政干部離職來看,實行終身制可以為各級領導干部離職提供正當理由,為干部離職提供正常渠道。由于干部任期制度的缺位,各級黨政班子在“垮臺”問題上主要涉及四種形式:犯錯的“垮臺”,志愿者的“垮臺”,自然退休的“垮臺”,平庸之輩的“垮臺”。因此,“低”意味著干部要承受來自社會、家庭、同事、親友的壓力。實行終身制可以更好地解決這一問題,為干部離職提供正常渠道,更好地消除因終身制缺失而帶來的不必要的社會壓力。